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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9-06-19    作者:   点击: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充分体现,也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提升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2019年6月13日上午,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在特教大楼A302会议室举办了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研讨会。济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郝晓艳,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希普,院长杨昭宁,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季竹君,副院长陈功香,以及全体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了会议。

郝晓艳副院长根据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从怎样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提高研究生专业和职业素养以及加强师生交流等阐释了专业学位论文的特点与要求。她指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为了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这种学位性质要求其学位论文既要运用教育基本理论,又要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因此,专业硕士的学位论文指导应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每个教育环节,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进而从根本上保障与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王希普书记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我院成立以来第一次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质量问题所进行的专项研讨,适应了我院不断扩大的研究生规模,以及不断变化的研究生培养环境的新形势新要求。导师应严把学位论文指导的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等环节,学生应主动进行研究能力的训练,加强合作素养、学术道德的培养,以全面提升硕士学位论文质量。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我院教育硕士三个领域负责人张素玲老师、宿淑华老师、魏淑华老师分别结合各领域的专业特点,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研究形式、内容要求、评价指标、格式规范等方面深入解读了今年5月份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全面剖析了教育管理、特殊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三个领域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即将进行的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杨昭宁院长强调,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坚持应用性导向,规范论文写作程序,强化导师责任意识,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过程监督和管理。

本次研讨会是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体系构建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本次活动,学院研究生深入学习了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与规范,研究生导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工作的开展方向与方式,这对学院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刘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