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校“以学生为本,关注两个比例,实现两个更多”的育人理念,确保家庭经济特困新生顺利入学,解决其入学后的后顾之忧,勉励他们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励志成才。自2016年起,我校校友、济南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威海校友会会长、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盛军岭女士,在我校设立“济南大学-才良助学金”。现将2024年的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24级全日制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资助金额
用于资助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或其他必备生活、学习用品等开支,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和5000元/人两档,各学院最多报5人。
三、申请条件
(一)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积极上进、自强不息;
(三)家庭特别困难,且符合以下基本情况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
2.学生本人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出的重大疾病)的;
3.父亲或母亲残障、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压力较大;
4.家庭被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未受资助的建档立卡户、精准资助对象、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
四、组织开展
(一)学生自主申报
2024级新生自愿填写《济南大学-才良助学金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8月26日下午前提交本学院新生辅导员;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负责申报学生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学院审核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将《2024年才良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学生个人《济南大学-才良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于8月28日15:00前发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三)学校评审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合作发展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各单位推荐的学生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2个工作日。
(四)助学金发放
9月,通过学生的农行卡发放。
五、助学金管理
(一)该项助学金严禁铺张浪费,一经发现将取消受助资格,并收回助学金。
(二)学校倡导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毕业后,努力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回报社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自己所能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传递爱心,以帮助学校更多特困学生。
(三)受助学生每学年应至少向学院汇报一次个人思想、生活、学习等状况。
(四)资助人有权对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监督。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