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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五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作者:   点击:

为激励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根据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济南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教发〔2024〕20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第五届济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毕业年级在校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和奖励标准

济南奖学金评选28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济南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全日制毕业年级学生;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成绩(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5%(含15%),且没有不及格现象(二专业课程除外);

(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六)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成绩(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到专业前30%(含30%)。同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各学院毕业年级在校生数占学校总毕业年级在校生人数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院按名额推荐,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28人,确定获奖名单。

此外,今年济南市教育局首次设“济南奖学金菁英奖”,市教育局从“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择优遴选。遴选标准是向明年有意留济工作(在驻济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在济创业)的获奖学生倾斜。“济南奖学金菁英奖”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

五、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按照“申请-初选-复评-公示”的基本流程,学生本人依据申请条件自主申请,学院评选公示2天后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复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济南市教育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初评上报材料进行复评。对拟获“济南奖学金”和“济南奖学金菁英奖”学生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3.济南市教育局择机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学校将该奖项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举行“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宣传活动,“济南奖学金菁英奖”获得者优先作为报告团成员,到济南市大中小学巡回报告。

4.各学院请于11月7日20:00前将《济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济南大学第五届济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XX学院姓名 第五届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以上材料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奖项顺序排序,须由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办公楼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