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工作内容
主持单位
11.23
(周五)
学校召开会议,部署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工作。
人力资源处
11.27
(周二)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传达学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文件与相关要求。
学院办公室
11.27-11.28
(周二-周三)
准备评聘有关文件及相关表格材料。
参评教职工个人
11.29
(周四)
汇总申报人材料,组织资格及条件审核。
11.30
1.将审核后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情况汇总表》上报人力资源处;
2.将申报确定条件的教授、副教授人员有关表格材料、成果、证件等材料汇总报人力资源处;
3.交纳评审费(高级360、中级160、初级100)
12.3-12.5(周一-周三)
学校组织对申报人员资格及申报确定条件的教授、副教授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12.6(周四)
申报确定条件的教授、副教授人员成果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12.7-12.10
(周五-周一)
反馈确定条件教授、副教授人员成果材料审核结果。
上报学院评聘(推荐)委员会及评聘推荐时间。
12.11-12.14
(周二-周五)
下达评聘、推荐指标。
参评人员填写申报表,上交成果材料。
12.17-12.18
(周一-周二)
组织参评人员述职,评议推荐、确定评聘、推荐结果。
学院评聘委员会
12.19-12.20
(周三-周四)
学院评聘结果及评审材料公示。
上报《评聘、推荐结果汇总表》。
上交人事处所有申报教授的申报材料。
申报教授的缴纳评审费。
12.21-12.24
学校对推荐的教授、辅助系列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12.25-12.26
学校整理呈报材料。
12.27
专家评价组评价推荐。
12.29
(周六)
学校评聘委员会评聘。
(周六)后
学校公示评聘结果。
编辑:魏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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